新兴县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县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管理发展残疾人事业。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3、根据《广东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要求,受同级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等形式的生产劳动,为农村残疾人提供技能培训服务。
4、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指导各镇残联的业务工作。
6、反映残疾人意见和要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7、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8、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9、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和国际社会残疾人的福利机构之间的交往与合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