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6日至8月6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9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新兴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新兴县委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巡视组所反映的4大方面19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以坚决鲜明的态度,把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
我们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坚决把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我们立即召开党政班子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巡视和整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深刻认识到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深刻认识到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客观中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令人警醒,充分体现了省委巡视组对我县的关心和爱护,对我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深刻认识到抓好整改工作,是履行“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具体表现,是对县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政治品质、能力素质担当精神和工作作风的现实考验,从而增强了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性和内在动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上来,以闻过则醒、闻过则改的态度,正视和解决好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以鲜明的态度,坚定决心,不折不扣地把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收到反馈意见后,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锐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对照反馈问题逐条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整改的时间和要求。为切实抓好整改,县委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整改工作的领导,由县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锐同志负总责,县委副书记、县长唐谊同志,县委副书记陈就庆同志具体协调,并按照领导分工和部门职能逐条逐项把整改责任细化分解到相关单位和分管领导,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各责任单位能迅速行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问题底数,分析问题成因,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逐项抓好落实。各责任领导能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深入调研,加强督办,亲自指导、协调和推动重大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近期完成、取得成效。
(三)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县委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字逐句分析、逐条逐项研究,将整改内容细化分解为4大方面、19个具体问题,55项整改措施,形成巡视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分解表。实行台账式管理,按照量化考核、操作性强的原则,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逐一进行分解,由县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具体落实,因循施策,分类整治,对能立行立改的,不等不靠,马上整改,限时完成;对一些因法律、程序规定需要走程序、办手续的,立即启动相关程序,依法开展整改;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以问题为导向,立足长远,健全制度,确保整改任务不缺失、不遗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以更严更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在整改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问题,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以更严更实的措施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共新兴县委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各类腐败行为。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检察系统共立案97宗96人,其中纪检监察系统立案82宗82人,同比增40%;检察系统立案15宗14人,同比增加25%。二是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县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9月2日召开的县委常委会议讨论了县纪委提交的关于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的议题。三是县委书记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时,要求班子成员注意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责意识,指导、督促分管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县委书记叶锐同志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深入基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先后于5月28日和9月2日为县处级领导干部、各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和作法纪教育辅导报告。
2.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各成员切实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今年10月,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具体情况送县纪委汇总后报县委研究解决。二是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业)、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或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三是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发生腐败案件的,各班子成员深入剖析原因,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开展专项治理,健全制度,发挥以案治本作用。
3.对“纪委落实‘一案双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监督部门和镇‘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完善机制,力促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镇和部门党委(党组)向县委、县纪委书面报告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镇和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四述”并接受评议、主体责任报告签字背书以及廉政教育谈话等制度,督促镇和部门“一把手”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根据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新出台的《关于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精神,按照《“一案双查”工作流程图》的程序开展“一案双查”,既要查处当事人违纪问题,又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9月3日,县纪委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的稔村镇皮村2名村干部私吞集体土地租金等问题进行调查。同时,深入剖析该案,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并通报全县,要求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汲取该案的深刻教训,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等监管制度,堵塞漏洞,达到标本兼治、以案治本的目的。三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制度。根据省《关于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精神,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分期分批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同时,按照县纪委新制订的《新兴县廉政约谈暂行办法》,对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反映较多或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要重点约谈相关责任人,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四是以案治本,用问题导向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强化“一案双查”的结果运用,结合关于“腐败案件频发”问题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发案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教育走访,督促发案单位落实整改建议、意见,并将发案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内容,以“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
(2)关于“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现象查处力度偏软偏弱”的问题。一是突出纪律审查重点。7月6日至今,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行为31宗31人,其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宗9人。今年9月,云浮广播电视台对我县纪委今年4月办结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警大队集体违规接受私人宴请一案进行公开曝光。此外,中秋、国庆前夕,县纪委还在自办的《禅都说纪》手机周报中,连发一组“饭局”温馨提醒,划出三个“不能去”的饭局“红线”,通过深入解读我省三宗“饭局门”案例,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合情合规参加饭局。二是严肃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发挥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省委巡视组进驻新兴之后,县纪委新排查出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线索24条。如县纪委正对东成镇江罗高速公路征地贪腐案牵涉出的东成镇14名党政班子成员(其中1人已调离东成镇)违规领取“春节补助”“家属慰问金”窝案进行调查,目前已对9人进行立案,余下5人近期也将立案调查。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亦继续严查江罗高速公路征地贪腐案。
(3)关于“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缺乏担当意识,办案能力不足,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以及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不力”的问题。一是坚持从严从实管理队伍,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结合纪检监察机关的“三转”工作,建立县纪委干部监督机构和内务监督委员会,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突出纪律审查的中心工作,以强化学习培训和实践锤炼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办案干部分类型、分层次业务培训。目前,有6名派驻机构干部在县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纪律审查业务,切实解决派驻机构不善监督等问题。二是深入推进“三转”,构建“大办案”格局。县纪委、监察局计划新增2个纪检监察室,3个纪检监察室均配置2~3个人,确保参与纪律审查人员超过70%。三是以零容忍态度解决“灯下黑”。县纪委相继对涉嫌违纪的4名纪检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坚决破除“灯下黑”。近期,县纪委、监察局还将结合“三转”工作,对部分科室及派驻机构的“庸官”采取诫勉谈话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予以调整,给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纪检监察干部敲响警钟。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违纪违规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腐败案件频发”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好“两个责任”“两个为主”,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加大纪律审查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二是选择近年来腐败案件频发的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和发生江罗高速公路征地贪腐案的东成镇、两任经理“前腐后继”贪污违纪的县物资总公司为以案治本工作试点单位,组织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和发案单位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深刻挖掘深层次案件原因,全面清理、审查和评估与“腐败风险点”有关的制度性文件,逐一排查风险漏洞,准确评估风险等级,提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的意见,并督促发案单位严格落实整改。整改落实情况要由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等部门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过,推动我县由“不敢腐”向“不能腐”、由查案震慑向制度防腐的转变。另外,市、县检察机关会同县纪委,于9月23日举办《防范从政风险问题讨论》专题讲座,县教育系统250多名干部参加了听讲。
(2)关于“对‘一把手’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一是实行权力分解,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防止权力过度集中。二是强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防止“一把手”说了算,杜绝决策“一言堂”。三是近期将对2012年至今我县查处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并全县通报,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全县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一把手”,并督促各级各部门汲取深刻教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四是全面推行县镇村三级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四述”活动,评议结果列入对“一把手”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内容。五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八小时以外”尤其是社交圈、生活圈和休闲圈的监督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防止由小问题变大问题。六是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好全县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并将两项法规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确保两项法规学习到位、宣传到位、贯彻到位。认真贯彻执行《新兴县领导干部改进作风联系群众五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推进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科级)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报告制度。七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规定,配合做好县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科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新委组〔2006〕27号)等规定,从严开展出国(境)政审事项,实行出国(境)证照统一集中、专人保管,按要求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境)的次数,对全年出国(境)超2次的,一律暂缓审批;对曾受纪律处分干部、涉及人财物的干部,必要时征求县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未经分管工作的县领导或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同意的出国(境)政审,一律不予审批。
(3)关于“个别地方出现腐败窝案”的问题。一是坚持深挖细查与抓早抓小、快查快办相结合,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从个案中查系统、从类案中找规律、从大案中觅关联,深挖并严肃查处窝案串案,形成有力震慑。如县纪委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东成镇江罗高速公路征地贪腐案的相关问题线索,从中发现东成镇党政班子违规套取现金,以“春节补助”“家属慰问金”的名义发放给14名镇党政班子成员的违纪问题,目前该案正在调查中。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从类案中找出规律,目前正立案侦查县水务局有关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水资源重大损失案。二是进一步扩大预防监督范围,密切关注与领导干部亲密接触的身边工作人员、亲朋好友、家庭成员,及早发现违纪违法苗头,及早扼止窝案串案的发生。三是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把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四述”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要求按规定时间上交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加大对使用网络电子钱包等收送红包礼金行为的识别和查处力度,防止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隐身变形;对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礼金的,坚决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四是健全完善预防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与各部门间案件线索移送与协查制度、信息交流与情况通报制度、协作调研制度、预防宣传教育和监督制度、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今年以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相互移送案件线索共31条,县纪委目前已立案26宗26人。
2.对“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缺失”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各镇、县直各单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对防控措施进行再研究、再细化,努力创新、注重实效,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实现全覆盖。如县气象局在发生原局长等5人私分国有资产一案后,从2011年起实行财务、股室负责人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三年内轮(换)岗制度,至今已实行轮(换)岗10人(次)。二是汲取近年来我县查处的10宗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案件,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对全县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核查、清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关于“对专项资金监管粗放”的问题。由于专项资金牵涉部门众多,我县明确该项整改工作由7名县党政班子成员为责任领导,23个县直部门为责任单位,并召开专门会议,强调各责任单位要汲取江罗高速公路征地贪腐案的深刻教训,针对该案出现的虚报、冒领补偿资金等问题,要求各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部门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自纠。近期,主要是做好以征地拆迁补偿款为重点的专项资金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拨付流程;推行专项资金管理全过程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明确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部门、岗位和人员的责任,强化专项资金管理问责机制等工作。下一步,我县将采取四项举措,努力避免骗取、套取专项资金行为的再次发生:一是进一步健全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科学整合各类专项资金,认真查找制度空白点,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各项目资金补助标准,缩小弹性空间,控制自由分配权。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每年对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范围达到当年专项资金总量的10%以上,及时发现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加强内控机制。各单位之间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控机制,加强岗位之间、工作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对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增强干部职工的业务素养,提高依法依规理财水平。
3.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还有盲点”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农村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淡薄”的问题。一是组织全县村官旁听职务犯罪庭审。10月20日下午,县纪委组织全县村(社区)支书、主任共200多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旁听江罗高速公路征地贪腐案其中一名涉案人——东成镇布填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兼主任何钦文涉嫌贪污一案的庭审活动,并由主审法官和县纪委主要领导分别作“以案说法”和廉政教育辅导,警示农村党员干部知纪明法、遵纪守法,筑牢拒腐防线。二是依托云浮市禅廉文化教育基地,进一步弘扬禅廉文化核心价值理念,完善龙山塘村、南外社区、良洞村、梧洞新村等禅廉文化农村示范点建设,以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心平行直、担当干事。三是结合我县基层综合示范点建设工作,全面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树清廉村风,创和谐农村。
(2)关于“个别农村党员干部行为举止失范”的问题。一是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严肃查处个别村干部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和参与赌博等问题。集中整治农村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以及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法违纪行为,努力遏制“小官贪腐”现象。今年4月至今,全县共排查线索162条,其中“五类线索”(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行业等五个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线索)94条,线索初核147件,已立案68宗68人,结案22宗22人。三是以开展驻点联系、软弱涣散村(社区)整顿为契机,指导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村务监督作用。
(三)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四风’顽疾仍未彻底根除”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订《新兴县廉政约谈暂行办法》及《工作指引》,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全面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廉政约谈活动,对明查暗访和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质询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及时纠正,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抓住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点,突出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重点问题,县纪委成立3个暗访小组,会同10个派驻机构和12个乡镇纪委,开展密集式的明查暗访活动,并摄制暗访片上报市纪委,对发现存在“四风”问题的县中医院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警大队等相关单位,采取全县通报、责令书面检查、约谈和免职调岗等多种手段进行严肃处理,保持作风建设高压态势。三是建立健全“三公”消费管理、公车改革等一批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和《新兴县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接待费用,严格控制差旅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今年前三季度的接待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10.88万元,同比下降1.08%。县车改办出台了《新兴县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新兴县县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9月25日起,全县封存停驶公务用车386辆,各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目前县车改办正加紧对各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进行回复。下一步县车改办将对各单位的封存车辆进行验收,随后收归县国资办统一处理。
2.对“作风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作风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窗口单位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窗口部门作风建设的明查暗访,全面整治党员干部“冷硬横推”、“庸懒散慢奢”等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如今年7月,有群众网上投诉县畜牧兽医渔业局3名工作人员有上班迟到、工作不认真影响群众办事等问题,县纪委立即责成该局对事件进行通报批评,并就事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和考核扣分处理。二是继续开展对乡镇干部“走读”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要求县纪委10个派驻机构和12个乡镇纪委(由2个纪工委负责统筹),要围绕干部“走读”、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庸懒散慢”“贪蛮横硬”等问题开展明查暗访,要求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几大节日期间必须暗访,平时随时随机暗访,并将暗访结果上报县纪委汇总报市纪委,对工作不力的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在年度考核中作扣分处理,对发现作风建设存在问题行为不报告、不制止、不落实具体措施或措施不力,情节严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3.对“担当意识和创新劲头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以实施《新兴县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新委办〔2015〕2号)为抓手,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对上班时间工作状态不佳的9名党员干部、工作责任心较差的3名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出现苗头性问题的1名党员干部,以及团体协作意识较差的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提醒。二是贯彻执行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加大对领导干部问责和调整力度,对“庸懒散”干部,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根据其一贯表现,区分不同情形,及时采取交流、问责、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处理。9月份以来,已对2名有“为官不为”情形的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对8名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改任非领导职务处理。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有计划安排干部到改革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锤炼作风、提高本领,不断提高处理实际问题、应对复杂局面的本领。11月份,在县委党校先后举办一期新兴县2015年副科干部培训班和一期“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组工干部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辅导班,共有60多名近年新提拔的副科干部以及150多名组工干部参加相应的培训学习。
4.对“文山会海仍未得到有效解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转变文风。大力压缩文件篇幅,精炼文件内容,提高文件质量,起草文件和讲话稿时,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力戒空话套话,减少一般性论述。严格控制文件规格、发文数量和范围,凡能通过电话、传真等简单方式解决的问题,坚决不印发文件。内容基本相同、上级已行文的文件,坚决不印发。领导讲话等学习性文件及时在网站公开发布,不再印发内部文件。9月份至今,文件数量较去年同期减少30%,退回由来文单位自行发文或建议不发文的文稿共5份。二是大力精简会议。办公室组织的和部门报请召开的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会期、经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能开短会的不开长会,杜绝“陪会”现象。改进会议形式,简化会议程序,能一开到“底”的会议,坚决一开到“底”,避免各级重复开会,提高会议效率。同时,严格落实无会日制度,县委办、县政府办坚持每周二不安排需镇、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并督促各镇、各单位落实周二无会日制度,保证镇、村领导干部在直联日有充足的时间到村开展直联活动。今年前三季度的会议费较去年同期减少2.97万元,同比下降1.64%。
(四)关于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把好“职数审核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组通字〔2014〕5号),以及省、市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精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9月份以来,县委对每一个科级职位的调整配备,都经过严格的职数审核,都是在确保有相应的职数空缺前提下进行的,切实避免了新发生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二是加快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进度。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粤委办〔2015〕36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中做好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的电话通知精神,结合干部交流调整等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我县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9月份已经完成了县直机关超配1名副科领导职数、镇超配6名非领导职数、县直事业单位超配1名副科级非领导职数的整改消化。目前,仅剩下县直事业单位超配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原定于2015年12月前全面完成整改消化的计划正在有序推进。
2.对“专业技术人才储备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体制机制。积极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拟订了《新兴县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该实施办法提出更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培养引进高级专技人才优惠政策,务求营造人才汇聚、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对每年到科研单位、高校等进行人才招聘工作进行了规划。在本县举办了一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2016届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相关工作亦已准备就绪。二是加大对本县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本县人才参加与业务相关的进修、提升学历层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参与科研。出台《新兴县中小学教师提升学历层次奖励办法》,对教师参加教育类研究生或硕士学位学习给予奖补。加强科研(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实施重点人才工程(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入选省“扬帆计划”。向省申报了1个竞争性扶持市县重点人才工程县级项目、1个引进科技创新团队项目、1个培养高层次人才项目和3个博士后扶持项目。三是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优化服务,加强对高级专技人才关爱,加大人才使用力度,积极为优秀人才创设良好的干事创业平台。同时,每3年积极推荐一批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参与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让优秀人才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进一步激发各类人才的干事创业热情。
3.对“民主集中制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民主集中制。9月11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县迅速行动,于9月15日就在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工作规定的基础上,参照省、市的做法,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出台了《县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把“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列为干部选拔过程的一个必经步骤,规定在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初步建议材料时,适时就相关事项征求分管县领导的意见,注重收集、听取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的意见建议。二是修改完善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新兴县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新兴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制度。三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均由主办单位通过发函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达成共识后方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委常委会审议,确保机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班子成员平等参与党委决策,保证党员群众实施有效监督。
(五)关于省委巡视组移交线索的办理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共收到省委第一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139件,已办结58件。其中:市纪委代转交办的54件,已全部进行核查,核查率100%;已办结13件,办结率52%,属实和部分属实4件,查实率31%;转立案2件9人,成案率15%。县纪委、监察局自收件85件,已全部进行核查,核查率100%;已办结14件,办结率50%;属实和部分属实3件,查实率21%;转立案1件1人,成案率7%。其余正在调查中。业务外51件,已全部转有关部门调查,现已办结29件。转立案3宗,共立案查处10人,其中万元以上大案3人,涉及科级干部要案1人,查出违纪金额84140元。
三、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下一步,我们决心继续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的深化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一)保持力度不减,抓好后续整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巡视整改还需要持续推进,不断深化。我们将继续按照“查找、处理、防范”的巡视整改原则,把巡视整改与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持不懈、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回头看”,检查相关制度制订是否科学、专项检查工作是否深入、问责处理是否到位,验证评估整改成效,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工作,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各项任务整改到位,务求实效。
(二)扛起“两个责任”,推进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县委和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县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进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加强日常管理,注重抓早抓小,不因问题小而姑息纵容,不搞下不为例,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出现“破窗效应”。坚持不懈狠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发生“回潮”和“反弹”。坚持从严执纪,一把尺子量到底,不断强化纪律规矩的严肃性。坚持对处理问题公开曝光,强化警示作用,不断浓厚震慑、知止、不敢的氛围。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针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继续深入排查各种问题和隐患,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和查找深层次原因,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坚持把各项整改成果固化为规章制度,织密制度网格,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66-2883214;邮寄地址:中共新兴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xwb2883214@126.com。
中共新兴县委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