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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12-08 10:52 文档来源:新兴县纪委监委 查看次数:1271 【字体: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委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天堂镇东中居委会原支部书记、主任何北旺等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经何北旺等天堂镇东中居委会干部商量决定国庆节期间到广西北海市旅游。旅游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均使用东中居委会的集体资金支付。何北旺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9月,何北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相关违纪款项依法予以追缴。

上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情节比较典型,这充分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没有休止符。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做到心存敬畏,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纠“四风”树新风,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要节点,严查餐饮浪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追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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