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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新兴县委原常委陈达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 2020-10-20 11:02 文档来源:新兴县纪委监委 查看次数:1261 【字体:

日前,经云浮市委批准,云浮市纪委监委对新兴县委原常委陈达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达栋理想信念缺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抗组织审查;纪律意识淡漠,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陈达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耻、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云浮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浮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达栋开除党籍处分;由云浮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新兴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追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达栋简历

陈达栋,男,汉族,197010月出生,广东新兴人大学学历, 19907月参加工作,1997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111月任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20143月任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44月任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佛山顺德(云浮新兴新成)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710月任云浮市新兴县委常委

20199月不再担任云浮市新兴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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