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各镇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收支公示制度
1、公示内容(项目)包括:合作医疗资金收入、支出、赔付人次数、金额等。
2、镇、村两级部门至少每月一次在宣传栏公示有关合作医疗的公示内容。
3、年终要将年度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资金结余(+、-)滚存下年度情况等公示。
4、公示内容(项目)数据要真实、准确,以便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上级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