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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车岗镇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22 16:41 文档来源:新兴县车岗镇 查看次数:240 【字体:

关于成立车岗镇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圩镇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4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民函字[2019]451号)文件精神,根据县民政局的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车岗镇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组  长:邝乃彦(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慧慧(副镇长)

成  员:李华英(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娣庆(镇民政助理)

      余国丽(镇民政办工作人员)

评估小组职责:在村(居)委协助下,对辖区的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收集相关资料上报县民政局审核;负责对全镇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政策进行解释。评估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负责小组日常工作。


 

新兴县车岗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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