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委〔2018〕65号
关于成立车岗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圩镇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
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镇委、镇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决定成立车岗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伍国强(镇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邝乃彦(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黎丽锋(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梁小鹏(镇国土所所长)
程 艳(镇组织员)
陈万泉(镇农办主任)
张娣庆(镇民政助理)
严水有(镇财政所所长)
严鑑文(镇林业站站长)
何志辉(镇派出所副所长)
刘炬明(镇农办副主任)
苏洪强(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梁 炬(镇信访办主任)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决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和举措,协调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办,由镇农业办陈万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炬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贵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组长、副组长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会议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新兴县车岗镇委员会
新兴县车岗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