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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第四季度车岗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5 08:56 文档来源:新兴县车岗镇 查看次数:367 【字体:

〔201864

关于印发2018年第四季度车岗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圩镇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监察厅关于2014年省市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通知》(粤环〔2014〕40号)和中央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的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对新兴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从郎头新村至竹围陈舍流域的实际出发,针对新兴江水质的污染现状,紧紧围绕水污染的突出矛盾和核心问题,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整治的原则,以养殖业、重点涉水企业、餐饮业、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及河道等多个方面为重点,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新兴江陈舍监测断面的水质在2018年达到Ⅲ类水质的目标。现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强化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

成立新兴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第四季度强化措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第四季度新兴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措施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镇委、镇人大、镇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镇其它班子成员、相关部门、圩镇单位及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宜居办,由李创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戚卫雄同志任第一副主任,莫维洲同志任第二副主任,负责我镇贯彻落实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对新兴江水质的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的上报;组织发布、更新和解除污染预警,适时启动新兴江强化措预案,督促各村(居)委和各成员单位落实相应的工作措施,及时对新兴江整治强化措施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

领导小组下设3个办公室,分别是:畜禽养殖整治办公室,设在镇宜居办,具体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面工作,由李创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建明、陈启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梁月华、张树生、陈洪业、梁伟强、温石旺、郭子东、梁卫芳组成;工业企业整治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办,具体负责工业、企业污染整治方面工作,由戚卫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甘文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罗新名、陈伟进、陈晓玲、林星颐、叶俊杰组成餐饮服务业整治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办具体负责餐饮业、服务业污染整治方面工作,由莫维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甘文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罗新名、陈伟进、陈晓玲、林星颐、叶俊杰组成

二、强化管控措施,压实部门责任

各村(居)委会和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颁布的《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新兴江问题的整治方案》(简称“新10条”)。为更好抓好新兴江水环境的整治工作,对新兴江第四季度强化措施将启动全面管控和非常时期两个时段的措施,各村(居)委会和镇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一)全面管控时段的应对措施(10月25日至12月10日

1、落实镇、村领导班子成员挂点到镇内25个出水口、取水点及截流地点的监管责任(各村责任点分别是:①郎头村:井干;②河村:双灿圳;③料村:料村出口;④相塘:村前大圳;⑤夏龙:旧村;⑥四村:四村桥;⑦楪村:村尾;⑧桐村:河仔口、上岐;⑨云卓面:围河;⑩罗坝:青湖庙;⑪洞表:青湖庙;⑫车头:黄碑、青湖庙;⑬古墩:迳口、乌元;⑭竹围:渡头、大地、新屋),负责挂点河段的水质及相关企业,镇环保办不定期进行监测,公开结果。(责任单位人员:镇领导班子、各村(居)委主要负责人)

2、加强对禁养区养殖场的监管力度,防止我镇禁养区养殖场出现反弹和复养情况,各班子成员、村(居)委及驻村干部要压实责任,落实到人,按照谁片区、谁负责的分工,地毯式对禁养区养殖场进行巡查,对发现存在复养或偷养情况的,按照属地管理,由镇村干部对其进行清理关停处理。(责任单位:各村(居)委、镇环保办、镇供电所、镇派出所)

3、督促限养区养殖场全部上马环保设施。对辖区内正在养殖的限养区养殖场,发现有环保设施未正常使用、环保设施未达到要求或没有任何环保设施的,按照属地管理,由镇村干部对其进行整改或清理关停处理。(责任单位:各村(居)委、镇环保办、镇供电所、镇派出所)

4、加大对塘水排放申请手续的监管力度,各村(居)委会对辖区内鱼塘进行巡查,并发放告知书。严格执行放塘水申请的规定,对没有递交任何申请私自放塘水、情况严重的,将对其鱼塘执行停电等相关处理。(责任单位:各村(居)委、镇环保办、镇供电所、镇派出所

5、成立专门的巡查监管队伍,每天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养殖场、涉水企业的巡查监管,杜绝养殖场和企业的偷排、漏排、闲置设施等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严堵污染物的排放。(责任单位:镇环保办、镇经济办)

6、加强对重点涉水企业的监管、监测,禁止超标超限排放,督促圩镇及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好精细化管理和运营,大幅度降低COD、氨氮、总磷等指标浓度。(责任单位:镇经济办、镇环保办)

7、每两天对陈舍水质监测断面的水体进行取样分析,分析数据及时报县、镇协调小组的相关领导。(责任单位:镇环保办)

8、每周两次对辖区内主要支流及出水口进行取样分析,分析数据报县新兴江整治办及镇协调小组的相关领导。(责任单位:镇环保办)

9、加强对餐饮店(档)的监管,严禁废水直排。(责任单位:镇经济办)

10、持续对全镇开展地毯式排查、曝光行动。加强全镇新兴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良好态势,继续推进以镇环保办牵头,对辖区内养殖场、垃圾黑点、畜禽尸体等污染源,开启地毯式排查,并利用镇村工作微信群主动在镇内曝光,让各村清楚知道当前环保整治中的存在问题,并让各村之间形成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镇环保办、各村(居)委)

11、全面推进车岗镇辖区内各支流及水闸清淤工作,对河道及水闸位置存在的生活垃圾,畜禽尸体及淤泥杂草进行清理,进一步改善新兴江车岗镇各支流的水质环境。(责任单位:镇环保办、镇农办)

(二)非常时期管控的应对措施(10月25日至11月10日,11月25日至12月10日)

1、全镇禁止放塘水及水库放水。(责任单位:各村(居)委、镇环保办、镇农办)

2、对注入新兴江的不达标支流的水体进行多级拦坝截流及必要的预处理。(责任单位:各村(居)委、镇环保办、镇农办)

3、对市控断面陈舍采取非常措施,新兴江车岗段及各支流沿岸的重点涉水企业(主要是造纸、漂染、屠宰、洗涤、食品加工、餐饮、水产养殖和水产加工等)实行全面限产或必要的停产停业;对排放不达标的屠宰、食品加工、餐饮等企业实行停产整改。(责任单位:镇经济办)

4、科学安排河道施工,调节自然生态流量。(责任单位:镇环保办、镇农办)

5、每天对陈舍水质监测断面的水体进行取样分析,分析数据及时报新兴江整治办及镇协调小组的相关领导。(责任单位:镇环保办)

(三)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镇政府及各村(居)委要利用媒体及LED屏,加大对新兴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强化措施的宣传力度,要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环境整治工作舆论氛围;加大反面曝光力度,以案说法,营造从严治理环境、保持新兴江整治高压态势的舆论氛围。在全镇范围内设置环保宣传牌,公布县、镇环保办公室投诉电话,鼓励村民积极参与车岗镇环境整治活动,并对举报有功者奖励300到1000元不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

1、建立河长机制。将我镇新兴江车岗段及辖区内支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以属地包干的形式划分给各村(居)委负责,各村(居)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村委其他干部成员为直接责任人,村(居)委负责所属河段的水质进行整治。

2、建立巡查机制。各级领导必须下沉到各挂点,落实主体责任,坚守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强化措施。各村(居)委、镇有关部门等要组建专门的巡查监管队伍,坚持每天日巡和夜查辖区内的养殖场、涉水企业。

3、建立督查机制。由镇纪委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对各村(居)委,镇有关部门等单位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镇纪委对未落实巡查机制、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履责不力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警醒谈话,并责令整改。

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以全镇25个出水口、取水点及截流地点的水质监测数据为依据(2018年10月份的水质检测数据为第1次),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在落实新兴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第四季度强化措施工作不力,11、12月水质监测比10月监测数据下降一个级别的,由镇纪委会同镇组织办进行约谈,连续2次水质监测结果为下降的,由镇纪委和镇组织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凡因水质监测结果下降而被约谈问责的同志,年度绩效奖金下降一档;受到问责处分的同志取消2018年度的绩效考核奖。

5、建立奖励机制。以全镇25个出水口、取水点及截流地点的水质监测数据为依据(2018年10月份的水质检测数据为第1次),11,12月水质监测比10月上旬监测数据持续变好,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奖励一定的工作经费。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兴县车岗镇委员会

新兴县车岗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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