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四届新兴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组从2023年5月底至8月中旬分别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等6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深入检查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履行职责使命情况,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等方面的问题。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和问题。

特此公告。